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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朝晖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朝晖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1922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李朝晖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发〔2011〕第193号)收悉。根据《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李朝晖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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