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一个日历月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3.12 季平均 quarterly average
指一个日历季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3.13 年平均 annual mean
指一个日历年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3.14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
4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和质量要求
4.1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4.2 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 一类区适用一级浓度限值,二类区适用二级浓度限值。一、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见表 1和表2。
表1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略)
表2 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浓度限值 (略)
4.3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基本项目(表1)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其他项目(表2)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式。
4.4 在全国实施本标准之前,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提前实施本标准。
5 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应按照《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
5.1 监测点位布设
表1和表2中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按照《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中的要求执行。
5.2 样品采集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的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等要求,按 HJ/T 193 或 HJ/T 194的要求执行。
5.3 分析方法
应按表3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方法分析各项污染物的浓度。
表3 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 (略)
6 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