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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会计与改革开发30年纪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会计与改革开发30年纪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会[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回顾我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历程,总结会计工作的成功经验,宣传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成就,明确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的思路,规划未来发展目标,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中国财政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教育活动的通知”(财办[2008]15号)的精神,我部制定了《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指导意见》,并委托中国会计学会组织实施。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搞好本地区、本系统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
  各地区、各系统应将活动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中国会计学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田志心:010-68588667 010-68570092(传真)
  asc@mx.cei.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中国会计学会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1.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指导意见
  2.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征文参考题目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1:
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指导意见

  一、开展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的意义
  改革开放30年来,会计作为我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渐进式的改革历程,从计划经济会计向市场经济的转换,在会计标准建设与实施、会计人才战略、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会计教育、会计信息化、会计理论研究以及会计国际化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企业、财税、金融、投资改革的深化,资本市场的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趋势,会计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通过开展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系统地总结30年的成功经验,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规划未来会计改革与发展目标。
  二、纪念活动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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