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颁发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证书。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学员结业时,由财政部用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证书。
(五)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取得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证书者,将择优聘任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成员,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优先参加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科研、学术等活动。
八、培训时间、地点与规模
(一)培训时间。2006年底或2007年上半年,3年为1个培训周期。
(二)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培训人数。本期培训班人数为50人。
附表: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材料编号:
全国行政事业类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 在 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在地区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制
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学习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6、“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8、“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9、封面右上角“材料编号”无需填写。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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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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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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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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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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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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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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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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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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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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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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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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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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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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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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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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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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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语交流
| □可
□否
| 文字交流
| □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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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移动:
住宅: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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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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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简历
| 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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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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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表论文及著作
| 要求: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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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
| 要求:请注明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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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 要求:请注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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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业绩
| (1500字以内)
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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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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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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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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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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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考试成绩
| 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意见
领导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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