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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2006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选拔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06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选拔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便[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会计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资产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会计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会计局,中国人民武警部队财务部会计处,铁道部财务司会计处:
  开展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06年企业类、行政事业类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学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试的宣传及解答工作。今年是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选拔考试的第二年,同时也是通过“海选”方式招收培训班学员的第一年,前来咨询、报名的考生较多,请你们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高级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06]5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高级会计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06]6号)以及《中国财经报》第3082期(2006年3月24日)《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就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答记者问》的精神,做好有关培训的宣传及解答工作。
  二、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人才的选拔,选拔考试是选拔程序的重要环节。请你们提高对本次选拔考试的认识,组织好考生报名工作,做好考场安排及考试保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为保证试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及时地送达各地,请你们认真填写附表一有关内容,并于5月9日前传真至我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四、为便于掌握考试情况,请你们于6月4日上午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附表二有关内容,及时传真至我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五、考试结束后,请你们将试卷和申报材料整理好后,及时报送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其中,北京、天津、河北、中直局、国管局、铁道部、解放军、武警的报送时间为6月4日16:00前,其他地区的报送时间为6月6日12:00前。如需接站,请提前将乘坐航班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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