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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陈改户等11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陈改户等11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民党发[2009]21号)


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中共国家民委党组成员陈改户兼任办公厅主任,不再兼任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职务;宫兆强同志任办公厅巡视员、副主任;石玉钢同志任政策法规司司长,免去其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毛公宁同志任政策法规司巡视员,免去其政策法规司司长职务;刘万庆同志任监督检查司司长,免去其监督检查司巡视员职务;乐长虹同志任经济发展司司长;武翠英同志任文化宣传司司长,免去其办公厅主任职务;葛忠兴同志任财务司司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司司长职务;金星华同志任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免去其文化宣传司司长职务;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孙青友列金星华同志之后;李春林同志任机关服务中心(局)主任(局长)、党委书记,其办公厅副主任职务保留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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