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参与2012-2014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申请资料的通知
(财办库[2012]7号)
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2009-2011年)协议》已于2011年12月底到期,财政部将于近期明确2012-2014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名单。根据《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6]37号)有关规定,具备国债承销或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的商业银行可申请参与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为此,请具备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或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的商业银行,以行发文形式向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机构须填写《2012-2014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将其作为书面申请文件的附件,并于2012年3月8日前将书面申请文件报送财政部国库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各一份。
联系人:财政部国库司国库现金管理处单大栋
电 话:010-68552859
邮 编:10082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联系人: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现金管理处石艳华
电 话:010-66195182
邮 编:10080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附件:2012-2014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申请表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2-2014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申请表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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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参与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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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期末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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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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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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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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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甲类( ) 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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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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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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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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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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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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