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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2)

  注:1、事故(或事件)类型: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或事件)、设备事故(或事件)。
  2、初判事故等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信息不填报事故等级。
  3、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填写本表。
  4、电网企业直管、控股、代管县及县级市供电企业及其所属农村供电所组织的10千伏及以下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或事件)亦属电力事故(或事件)报送范围。
  5、本页填报不完的可另附页。

  附件2:
  __月(年)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
  (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部分)

  填报单位(章):                       

 统计项目

 

统计期间

电力安全事故(次)

设备事故(次)

事故次数

其中

事故次数

其中

较大

重大

特别重大

较大

重大

特别重大

当月

 

 

 

 

 

 

 

 

本年累计

 

 

 

 

 

 

 

 

上年同期

 

 

 

 

 

 

 

 

上年累计

 

 

 

 

 

 

 

 

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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