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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第一届李德伦全国指挥比赛的通知

  (1)西贝柳斯:《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乐章
  (2)贝多芬:《爱格蒙特》序曲
  (3)比赛委约乐队作品(5分钟左右)
  (四)决赛:
  每位选手须在60分钟内完成以下2首曲目中由评委会指定的音乐片段的乐队排练和演奏:
  1.必选曲目:
  勃拉姆斯:《第三交响曲》第一乐章
  2. 从下列2首作品中选择1首:
  (1)德彪西:《牧神午后》前奏曲
  (2)肖斯塔科维奇:《第十交响曲》第四乐章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范围:
  1977年6月17日至1992年6月17日之间(含6月17日)出生的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和海外中国籍选手。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国外选手须自行办理相关旅行的证照等手续,组委会可提供相应的证明。
  (二)提交材料:
  1. 第一届李德伦全国指挥比赛报名表;
  2. 报名者指挥曲目的录像材料,时长为30分钟,刻录为DVD光盘一式2份,光盘上标明曲名,录像中须包括申请人指挥乐队或钢琴同期演奏的画面,以证明所报材料的真实性;
  3.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4. 个人艺术简历1份,其中须包括本人在2007年6月至申请日期间曾经和正在师从的教师姓名及学习时间;
  5. 2位指挥家、指挥教授或音乐家的推荐信;
  6. 近期彩色照片2张,照片尺寸为12cm×17c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7. 其他说明:
  (1)申请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机会;
  (2)所有材料恕不退回;
  (3)组委会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附加申请信息。
  (三)报名地址:
  请申请人以特快专递方式,于2012年3月31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寄至: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
  地 址:中国 北京市西城区北新华街一号 北京音乐厅
  邮政编码:100031
  电 话:+86-10-66018058
  传 真:+86-10-66018058转8003
  电子信箱: jijinhui94@126.com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指挥奖2名;名次奖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指挥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一等奖奖金:100,000元
  二等奖奖金:80,000元
  三等奖奖金:50,000元
  为保证比赛水平,评委会有权决定个别奖项是否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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