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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程杞国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程杞国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1911号)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聘任程杞国为法律责任人的请示》(长财险人〔2011〕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程杞国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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