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和经济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主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所必备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的初步能力,以及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制、招生对象
学制二年,招收高中毕业生。
三、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两年开设课程总学时为1750,其中,必修课占总学时的83.8%,选修课总学时的16.2%。
(一)必修课22门,1466学时。
形势、任务教育,每周1--2学时,不计入总学时。
1.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70
2.法律职业道德 40
2门小计110学时,占总学时的6.3%。
3.应用写作 90
4.逻辑 54
5.书法与笔录训练 54
6.司法口才 54
7.电子计算机基础与应用 72
8.体育 120
9.会计学基础知识 54
7门小计498学时,占总学时的28.5%。
10.
宪法与行政法 54
11.法学基础理论 54
12.中国民法 90
13.中国
刑法 72
14.诉讼法学 120
15.司法文书 54
5门小计444学时,占总学时的25.3%。
16.经济法基础理论 54
17.
经济合同法 54
18.公司法 72
19.税法 54
20.知识产权法 72
21.金融法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