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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78号――关于批准对芦台春酒、蔚州杏扁、团风射干、融安金桔、金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一)原料。
  1.高粱:采用产于徽县当地的糯红高粱,支链淀粉占总淀粉含量的90%以上。
  2.小麦:全部采用产于徽县行政区域内的优质小麦,粗蛋白含量介于9.9%至18.5%。
  3.玉米:全部采用产于徽县现辖行政区域内符合相关标准的优质玉米。
  4.大米:全部采用产于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相关标准的游龙贡大米。
  5.糯米:采用符合优质糯米标准的糯米。
  6.酿造用水:水源来自于保护区范围内的井水,井深不低于30米,pH值6.5至7.0。
  (二)大曲。
  1.制曲工艺流程:小麦检验→小麦润料→粉碎→拌料→踩曲→送入曲房发酵制曲→成品曲检测入库→存放4至6个月后使用。
  2.成品大曲的感官指标:表面呈黄褐色,皮薄,断面茬口整齐,有菊花心,菌丝分布均匀,繁殖生长旺盛,曲香味浓。
  (三)酿造工艺。
  1.窖池:用当地的红粘土筑成,窖龄全部在30年以上。
  2.大曲:用纯小麦生产的中高温大曲。
  3.发酵期:70天至140天。
  4.窖泥菌种选用本厂原始老窖泥中筛选出的优质菌种。
  5.采用传统的续糟生产工艺,结合创新的“六分法”(即分层发酵,分层起糟,分层堆料,分层蒸馏,分段摘酒,分级储存)工艺进行生产。
  6.断花摘酒,掐头去尾,分段(头、中、尾)量质摘取,按质并坛。
  7.基础原酒和调味原酒:基础原酒在土陶坛中储存不少于两年,调味原酒在60年以上的用当地槐木制成的酒海储存期不少于五年。
  8.严格将“窖香”、“醇香”和“醇甜” 风味的原酒进行分别储存。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色泽为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香气具有浓郁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陈香怡人、自然,且香气优雅;口感绵甜爽净,醇和甘冽、尾净香长。
  2.理化指标:
项目要求
酒精度42~56%vol
总酸(以乙酸计)≥0.50 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2.00 g/l
已酸乙酯1.2~2.8 g/l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示值允许差为±1.0%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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