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用材料、设备和海上结构技术委员会/管道输送系统分技术委员会(ISO/TC67/SC2)和加工设备和系统分技术委员会(ISO/TC67/SC6)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有关事项的批复
(标委办外[2009]5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集团公司《关于申请ISO/TC67国内技术机构对口单位和P成员的函》(中油质函〔2009〕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用材料、设备和海上结构技术委员会/管道输送系统分技术委员会(ISO/TC67/SC2)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设计研究院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用材料、设备和海上结构技术委员会/加工设备和系统分技术委员会(ISO/TC67/SC6)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并均以积极成员(P成员)身份参加相关标准化活动。请你集团公司做好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设计研究院承担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相关支持工作,并协助我委对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工作予以指导和管理。请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设计研究院按照《ISO/IEC导则》和《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活动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技术对口单位的职责,抓紧做好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