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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1、落实《2008-2010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清洁生产等8大领域重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加快制定建材、煤炭、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等国家标准,抓好用能产品能效标准、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用水器具水效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

  3、完善地方和企业节能标准审查备案制度,加强各地节能减排标准工作的调查和研究,指导企业按照《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的要求,建立节能标准体系。

  4、继续开展替代能源标准体系研究工作,推动太阳能、氢能、海洋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地热能等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重点做好甲醇燃料、二甲醚和车用乙醇汽油调和油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推动变压器节能降耗技术、变频调速技术,废旧电工产品回收和再利用等标准的制修订,推动节能目标的实现。

  5、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加快循环经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逐步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加强对已批复的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指导,出台《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指导意见》,逐步规范试点的申报、审批和考核等工作。

  (四)加强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1、编制《高新技术标准化发展规划》,加强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广播电视技术、电子元器件、工业现场总线及工业无线技术、检测仪器及仪表、纳米技术、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等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制定,力争主导有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广播电视和通信领域自主创新技术标准的整合,发挥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3G、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数字版权管理等技术的优势,争取在国际标准制修订当中有所突破。

  2、开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区信息化、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共享等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应用,促进我国社会信息化的协调发展。

  3、探索标准化领域军民合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开展具有我国自主技术的“北斗”卫星导航与授时系统在导航、授时、通信基站定时、电网定时等民用系列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保障国家安全,积极将我国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

  4、推进全国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强示范区建设模式的研究,为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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