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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

  c.金融租赁
  d.所有支付和汇划工具,包括信用卡、赊账卡和贷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包括进出口结算)
  e.担保和承诺
  f.自行或代客外汇交易
具体承诺   允许香港银行在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参与共同基金销售业务。


部门或
  分部门
7.金融服务
 B.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
  证券服务
  期货服务
具体承诺   1.继续支持内地符合条件的证券类金融机构在港设立分支机构及依法开展业务。
  2.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服务及产品开发的合作,允许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方式投资境内证券市场。


部门或
  分部门
8.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A.医院服务
  医院服务(CPC9311)
具体承诺   在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基础上,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所有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以独资形式设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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