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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2012)

  注:本表“题材”,系指:现实、历史、少儿、其他
  本表“类别”,系指:电视剧、电影片、动画片

  附件2:
  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

  剧名(中文)        
  (原文)        

  送审单位(公章)         
  送审日期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
  201  年

剧  名

 

题  材

 

产  地

 

长  度

集 x   分钟

制片机构

 

类  别

口电视剧  口电影  口动画片

供片机构

 

全剧集数

 

引进单位

 

引进单位联 系 人

 

是否高清

 

联系电话

 

送审材料情况

1.引进合同 2.版权证明 3.样带 4.分集梗概 5.片头片尾字幕

6.供片机构资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样 片 情 况

规 格

数 量

语 种

是否标有时码

    

引进单位送审意见:

                        

                     主审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主审人签字: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说 明

1.本表“题材”,系指现实、历史、科幻、古装、生活、战争、儿童等;

2. 请认真填写本表,填不下处可另附页;

3.所有报审材料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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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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