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人: 报出日期:
说明:1、所有数据保留一位小数;
2、食用与药用花卉计算干重;
3、工业及其他用途花卉计算鲜重。
(二)花卉生产经营实体情况
表 号:农市(农)1表
制定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96号
填报单位:
类型
项目
| 花卉市场(个)
| 花卉企业(个)
| 其中:大中型企业(个)
| 花农
(户)
| 从业人员(人)
|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
|
数量
| | | | | |
|
填表人: 报出日期:
说明:1、花卉大中型企业是指种植面积在3公顷以上或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本表数据可采取多种调查方法,资料来源可多渠道。
(三)花卉保护地栽培情况
表 号:农市(农)3表
制定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96号
填报单位
项目
类型
| 合计
| 温室
| 其中:
节能日光温室
| 大(中、小)棚
| 遮荫棚
|
面面积
((万平方米)
| | | | |
|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四)主要花卉产销情况
表 号:农市(农)4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