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计对象和范围:全社会口径。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所辖行政区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在内的全部花卉生产。
(三)主要指标内容:
参照国际通用做法,并结合国内花卉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本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花卉产销情况。包括花卉的种植面积、销售量、销售额和出口金额。
2、花卉生产经营实体情况。包括花卉市场、花卉企业(含大中型花卉企业)、花农、从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
3、保护地栽培情况。包括各类保护地的面积及使用情况。
4、主要品种的鲜切花和盆花产销情况。包括种植面积、销售量和销售额。
(四)统计时间:统计周期为一年(按日历年度计),省级报表要求每年2月底前上报。
(五)统计方法:花卉统计采用分级采集,逐级上报的方式。报表数据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收集,要求数据采集后同本级其他部门的相关数据沟通衔接。
(六)报表要求: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填报统计资料。按花卉统计报表表式填报,各项指标均要求填写。当地不存在的指标要用横杠“-”表示;数据太小,按规定的计量单位无法表示的要用省略号“……”标出。
(七)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省级汇总,数据保留一位小数。
(八)本报表制度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 表名
| 报告期别
| 填报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及方式
| 页码
|
农市(农)1表
| 花卉产销情况表
| 年报
| 全部花卉生产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部门
| 次年2月底前
电子邮件
|
|
农市(农)2表
| 花卉生产经营实体情况
| 年报
| 全部花卉生产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部门
| 次年2月底前
电子邮件
|
|
农市(农)3表
| 花卉保护地栽培情况
| 年报
| 全部花卉生产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部门
| 次年2月底前
电子邮件
|
|
农市(农)4表
| 主要花卉产销情况
| 年报
| 全部花卉生产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部门
| 次年2月底前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