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快推进节电改造。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推进重点耗电设备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争取早改造早节能。今年已安排的电开水器、冷库改造项目须于8月底前完成;水泵、信息机房空调系统改造项目须于11月底前完成;已批准的12个单位办公区综合节能改造项目须于12月底前完成。年底前中央级公共机构要全部淘汰低效照明灯具。
(二)大力推进节约用水
要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合理实施办公区绿地和景观浇灌,严禁采用漫灌方式。取消办公区公共浴室,严禁在单位冲洗私家车,在开水间配备隔夜水回收桶,新建、维修改造项目须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10月底前组织完成办公区水平衡测试。
(三)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和规模。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和考核。完成“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四)严格节能评审和监管制度
建立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制度,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必须通过节能评审,未经节能评审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加大在建项目节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强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实行工程验收能效评定,对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限期整改。
(五)强化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积极采购清单外节能产品。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严格按要求采购。
(六)抓好资源循环利用
做好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用纸等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袋,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集中回收处理机制。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强化能耗统计监测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严格执行《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明确统计人员,落实统计责任,按要求及时报送能耗数据和用能设备变更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要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及时采取调控措施。未完成所属公共机构2005-2009年能耗数据统计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须于6月10日前完成并将统计数据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