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东省、青海省经信委:
2010年,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今年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制度建设、节能资金投入、重点项目及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安排部署好2011年各项任务。请登陆公共机构节能网通知公告一栏下载相关资料,并于12月28日前,将2010年工作总结、2011年工作要点及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报送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