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工商标字〔2011〕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1年11月28日,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了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特点,在突出总局确定的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周密安排每一阶段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附件: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任务分工
根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工商标字〔2011〕265号)精神,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任务分工(列在第一的负责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能分工为协助单位)。
一、第一季度(2012年1-3月)
(一)继续深入开展对白酒和葡萄酒等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严格落实白酒和葡 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负责单位: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商标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二)根据国务院部署安排,深入开展查处假烟专项行动,选择一批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大、后果严重、案情复杂的大要案督办,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负责单位: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宣传中心
(三)继续积极配合做好《
商标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广告法》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