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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三)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洽谈会。面向专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高技术企业和拥有专利技术项目的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为投资方和项目方安排“一对一”、“一对多”洽谈会,实现项目与资金对接,促进循环经济技术成果产业化。
  (四)中德循环经济论坛暨循环经济和环保技术第四次工作组会议。邀请中德有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业,围绕加强循环经济领域合作,就合作形式创新与合作空间拓展等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五)银企合作研讨与项目对接会。针对循环经济加快发展面临的融资瓶颈问题,邀请金融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共同研讨金融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重点方向、融资方式和政策支持体系建设等问题,同时举行项目单位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项目融资对接活动。
  (六)园区企业考察。根据双向对接情况,组织参展企业到青岛市循环经济重点园区和企业考察,开展互动交流。
  (七)定制活动。根据参会展商、采购商特定要求,定制安排论坛会议、定向推介、客户联络、信息征集等服务。
  同期还将举办“中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三、有关要求
  循环经济博览会是循环经济领域重要的国家级、综合性展会,是各有关方面增进交流、寻求合作的重要平台,请各地高度认识,抓住机遇,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将循环经济博览会办成一届精彩生动、高效务实的展会。
  (一)广泛动员。请各地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参展的组织工作,一方面要精心策划本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特色的展示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本地特色展馆,在循环经济试点范例综合展区展出;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动员,积极动员循环经济重点企业、试点示范企业参展。开展后,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参观循环经济博览会。
  (二)展出特色。循环经济试点省、市、园区组展应凸显特色,精心筛选近年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突出工作成果与典型案例;鼓励参展企业除形象推广外,重点展示实物设备,推介先进适用技术;同时鼓励具有产业共生与链接关系的企业联合参展,展示系统解决方案。
  (三)加强沟通对接。为增强重点技术推介和产品推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地注重征集企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先进技术、产品设备的供求情况并与博览会组织方提前对接,以便根据供求情况做好定向邀请和活动组织,尽早进行网络宣传推介工作。
  (四)提供汇编信息。为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促进循环经济技术成果转化,博览会组织方将面向循环经济试点省、市、园区征集循环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面向企业征集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和设备的供给与需求信息,并将汇编成册,在一定范围内发放。请按照循环经济博览会官方网站发布的指引信息提交资料。
  (五)建立联络员制度。请各地循环经济主管部门将负责本项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于2012年2月6日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发至博览会组织单位。根据博览会筹备进展,将适时在青岛召开联络员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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