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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1年国庆节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1年国庆节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量函〔2011〕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年国庆节前,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对米、面粉、食用油、果汁、调味料、熟肉制品、小食品、电线电缆、油漆、涂料、牙膏、汽车用润滑油等12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了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地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个直辖市及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内蒙古、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

  (二)抽查商品:30个城市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现场或成品仓库内的米、面粉、食用油、果汁、调味料、熟肉制品、小食品、电线电缆、油漆、涂料、牙膏、汽车用润滑油等12种定量包装商品。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以下简称“净含量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以下简称“净含量检验”)两个指标。

  (三)抽查结果:共检查企业1247家,抽查定量包装商品12种3180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2931批次,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2.2%;净含量检验合格2932批次,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2.2%(见附件1)。

  从净含量标注的抽查结果看,除食用油和涂料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分别为84.4%和80.1%,低于90%以外,其他10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均在90%以上,其中面粉的合格率最高,为97.8%(见附件2)。

  从净含量检验的抽查结果看,除食用油、小食品和涂料的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分别为89.9%、88.2%和88.1%,低于90%以外,其他9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在90%以上,其中牙膏的合格率最高,为100%(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总体保持平稳。

  此次抽查,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检验的抽样合格率虽然较去年略有降低,但仍保持在90%以上的较好水平。从各地的抽查情况看,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超过90%;从抽查定量包装商品的情况来看,9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与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超过90%;从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来看,大、中型企业的净含量标注与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仍保持在90%以上。

  但是,仍存在个别地方抽样合格率不够理想的情况。如有1个省份的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仅为55.4%;有3个省份的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在80%以下,最低的省份仅为54.5%。部分省份抽样合格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重质量、轻计量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如企业检验用计量器具配备不到位或准确度低,检验人员操作不规范,没有制定科学规范的出厂计量检验制度,对包装材料把关不严,灌装设备简陋等,都影响了对商品净含量的控制。

  (二)食用油、小食品、涂料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样合格率相对较低,汽车用润滑油的抽样合格率有了较大提升,其他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样合格率保持平稳。

  在此次抽查的12种定量包装商品中,食用油、小食品和涂料的抽样合格率相对较低,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食用油是今年新增的被抽查定量包装商品,近两年未安排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某些生产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法律意识不强,计量管理水平不高,导致抽样合格率较低。二是小食品在12种定量包装商品中被抽查的批次最多,覆盖的生产企业也最多,能发现更多的问题,因此抽样合格率相对较低。三是涂料在个别省份被抽查的批次较少,个别批次不合格即会影响到其在整个省份的合格率水平,一定程度上拉低了整体抽样合格率水平。另外,连续多年抽样合格率保持低位徘徊的汽车用润滑油,今年有了较大提升,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从2009年的78.3%上升为94.3%,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从2009年的85.4%上升为94.3%。

  (三)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较高,小型企业的情况也大有改善。
  (展示图略)
  此次抽查的大型企业150家,占抽查总数的12.0%,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9.0%,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8.6%;中型企业413家,占抽查总数的33.1%,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94.9%,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95.2%;小型企业684家,占抽查总数的54.9%,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为88.0%,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为87.9%。(见附件3)。

  从抽查结果看,无论是净含量标注还是净含量检验,小型企业抽样合格率与大、中型企业抽样合格率的差距均已缩小在了10%之内,表明通过几年的连续跟踪抽查,小型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开始重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逐步建立了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制度,因此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稳步提高,标注也比较规范。

  三、抽查后处理情况

  各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此次抽查反映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据计量法和《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指导帮扶或相应处罚,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了复查。截止该通报发文时止,此次抽查中发现的266家不合格生产企业正在整改过程中,其中,已有121家经整改合格,有3家企业的3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整改后仍不合格,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对其进行了处罚;1家企业因生产的产品具有季节性,已经停产,待恢复生产后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重新对其进行检查(见附件4)。

  二是召集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召开分析会。帮助各生产企业逐家分析原因,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指导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三是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行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和帮助企业对计量检验和管理人员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法制意识和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重视复查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同时,分析研究影响企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样合格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从而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力度。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研究此次抽查结果通报,针对各自所辖区域内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尤其对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较低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

  (三)各地要加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宣贯力度,使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了解相关的计量管理规定,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计量法制意识。同时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创诚信计量的生产、消费环境。

  附件:1. 2011国庆节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一)

  2. 2011国庆节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二)

  3. 2011国庆节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三)

  4. 2011国庆节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整改后仍不合格企业名单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2011国庆节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一)

抽查结果

抽查企业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批)

不合格批次(批)

抽样合格率(%)

抽查省份和城市

(家)

(批)

净含量  标注  

净含量检验

净含量   标注  

净含量  检验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  检验

北京

北京

31

65

36

65

29

0

55.4%

100.0%

天津

天津

62

102

99

99

3

3

97.1%

97.1%

河北

石家庄

56

107

92

78

15

29

86.0%

73.0%

山西

太原

22

75

69

71

6

4

92.0%

94.7%

内蒙古

呼和浩特

37

226

199

199

27

27

88.1%

88.1%

辽宁

沈阳

29

58

53

56

5

2

91.4%

96.6%

吉林

长春

28

72

72

71

0

1

100.0%

98.0%

黑龙江

哈尔滨

81

239

228

225

11

14

95.4%

94.1%

上海

上海

45

64

58

60

6

4

90.6%

93.8%

江苏

南京

46

174

173

174

1

0

99.4%

100.0%

浙江

杭州

35

65

60

60

5

5

92.3%

92.3%

安徽

合肥

77

185

173

173

12

12

93.5%

93.5%

福建

福州

43

58

57

56

1

2

98.3%

96.5%

江西

南昌

31

60

48

43

12

17

80.0%

71.7%

山东

济南

34

56

53

51

3

5

94.6%

91.1%

河南

郑州

71

263

250

248

13

15

95.0%

94.0%

湖北

武汉

37

60

60

59

0

1

100.0%

98.3%

抽查结果

抽查企业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批)

不合格批次(批)

抽样合格率(%)

抽查省份和城市

(家)

(批)

净含量  标注  

净含量检验

净含量   标注  

净含量  检验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  检验

湖南

长沙

64

202

167

179

35

23

82.7%

88.6%

广东

广州

33

61

52

53

9

8

85.2%

86.9%

广西

南宁

56

68

68

64

0

4

100.0%

94.1%

海南

海口

28

49

47

43

2

6

95.9%

87.8%

重庆

重庆

95

166

152

146

14

20

91.6%

88.0%

四川

成都

41

128

114

124

14

4

89.1%

96.9%

贵州

贵阳

36

69

67

63

2

6

97.1%

91.3%

云南

昆明

13

22

22

12

0

10

100.0%

54.5%

陕西

西安

23

124

122

118

2

6

98.0%

95.0%

甘肃

兰州

20

100

100

97

0

3

100.0%

97.0%

青海

西宁

19

44

40

40

4

4

90.9%

90.9%

宁夏

银川

18

34

32

31

2

3

94.0%

91.0%

新疆

乌鲁木齐

36

184

168

174

16

10

91.3%

94.0%

合计

1247

3180

2931

2932

249

248

 

 

抽样合格率

 

92.2%

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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