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救助飞行安全工作。飞行安全是“四大安全”之首。一是各救助飞行队要增强严管意识,狠抓飞行安全管理。抓紧建立和完善飞行、机务各项标准程序,深入开展“学手册、用手册、落实手册”的活动,培养职工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工作作风;二是各救助飞行队要按照民航规章制度和各类手册规定,重点抓好冬季低云、低能见度、低温、大风和冰雪天气的安全防范,加强安全检查,把好飞行安全各项标准,认真做好冬季的救助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工作;三是要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各类特情的处置能力;四是要切实加强飞行过程的安全监控,及时分析和纠正各类不安全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标准操作规程,严格落实标准程序,确保各类飞行安全。
(三)加强冬季生产安全工作。各打捞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一是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管,抓好重点船组、重要场所和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认真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二是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从事国际航行船舶、服务海上平台作业三用船舶、各施工作业场所要加强值班检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和作业。三是要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和改善作业条件,确保职工作业安全,特别是冬季要做好防滑、防冻、防风等天气情况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是要加大对陆域单位和外(分)包合同的安全管理,加强外聘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各类聘用手续和保险条款,解决安全的薄弱环节,确保人员安全。五是东海和南海辖区的打捞船舶在北部海区航行和施工作业期间,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船舶人员要提前熟悉渤海海区的天气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冬季救助作业安全。一是各救助局要针对恶劣海况下的应急救助工作,按照《应急救助作业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做好风险评估,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细化各项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施救、科学施救;二是要重视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加强SMS学习培训,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审核机制,针对险情制定完善防范措施,不断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重点加强对关键性设备和老旧船舶、小型船艇的日常养护,做好预防预检工作,确保救助船艇自身安全;四是岸上管理部门要加强气象和救助作业的指导和督察,船舶领导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冬季的救助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