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联合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活动”的通知
(中商会培[20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各地分支机构,全国各培训单位:
为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全国流通领域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与技能,建立一支规范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队伍,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八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合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合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进行推广和管理。
二、培训项目说明
(一)培训对象:流通领域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机关及企事业食堂等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品加工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教材: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共同组织国内食品安全专家、大型商场超市及宾馆饭店食品安全管理专业人士共同开发的专项教材,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实用性。教材将依据食品安全理论及实践的变化而更新,以反映食品安全领域新的理论、技术和管理方法。
(三)学员考试:采取考评结合形式,建立考试题库,形式以标准试题为主。
(四)证书颁发:参加本项目培训的学员,修完本项目规定课时,考试合格的,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共同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书,统一编号管理,学员资料在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ostic.org)与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网(www.ccfsm.com.cn)公示,以供相关政府部门和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