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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的通告

  以下各栏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受理(初审)人签章:          受理(初审)日期:        
  审核人签章:              审核日期:            
  复核人签章:              复核日期: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1、本表格专供软件著作权登记人办理小型微型企业登记备案使用。
  2、企业名称:根据营业执照列明名称填写。
  3、企业类型: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发布)规定,按照企业自身情况,选择填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附件2:
小型微型企业备案通知书
  (免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专用)
  编号:小微企201x第   号

  企业名称:
  企业所属行业:
  上年末用工人数:
  上年末资产总额: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发布)规定和你企业所报送登记备案材料,你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予以备案。
  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有效期间,暂免征收你企业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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