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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函

  2.加强农民创业指导服务。强化部门合作,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农民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调查研究、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的创业模式,适时召开全国农民创业工作经验交流会;抓好全国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工作,围绕扶持政策、基地建设、教育培训和公共服务等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形成政府重视、部门牵头、社会关注、齐抓共管的农民创业工作推进机制。

  3.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和国际交流。拓展合作领域和渠道,举办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展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名优商品推介活动。支持中西部地区拓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产品市场,培育一批知名特色农产品加工产品品牌和优秀企业;搭建市场拓展平台,探索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进城入市”新途径;召开全国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做法和模式。继续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举办外经人才培训,推进中欧农产品加工业技术交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4.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落实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手工业从业人员培训;推进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和考核鉴定,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组织西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探索开展挂职培训的新模式,提高西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实际工作能力。

  5.加强行业指导和公共服务。做好乡镇企业统计年报汇总和经济运行分析,加强跟踪、联系,确保工作连续性、有效性;完善统计直报系统,加大考核督促,提高工作质量;组织直报点统计人员培训,提高能力、稳定队伍。加强融资服务,根据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配合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研究制订有关金融服务政策措施,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探索促进融资的手段和渠道,积极推介各地开展融资服务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继续办好证券融资培训班。

  (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

  6.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针对农产品产后贮藏、保鲜、干燥等初加工环节技术落后、设施简陋、损失浪费严重、影响质量安全的现状,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部门技术指导、完善公共服务等综合措施,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初加工设施。与财政部联合出台惠民工程实施指导意见;建立一支涵盖马铃薯贮藏、果蔬贮藏和制干等领域的专家队伍;编制培训教材并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开发惠民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适时开展工程实施情况检查督导工作;做好2013年惠民工程技术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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