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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外资银行从境外借入1年期以上人民币资金,纳入中长期外债额度管理(填表时折算为美元)。外资银行借入的1年期本外币外债总和,不得超过中长期外债额度。
  (三)请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1周将上季度中长期外债实际执行情况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我委(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见附表四。请及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信箱)。

  联系人: 叶振东   联系电话:(010)68502979
  电子信箱:yezd@ndrc.gov.cn
  李俊元   联系电话:(010)68501679
  传  真:(010)68501692

  附表:一、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发生额申请表
  二、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运用情况表
  三、2011年1月至12月中长期外债情况表
  四、201_年第_季度中长期外债情况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表一: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发生额申请表
  单位:万美元
序号银行名称/分行名称2011年度中长期外债2011年度短期外债2012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申请额
核定额度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发生额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预计发生额核定余额年末余额合计已签约洽谈中发展预留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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