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博物馆法制建设进程。加强博物馆法规建设基础研究,统筹规划,确立框架,基本形成全面覆盖、协调配套、科学合理、实施有力的中国特色博物馆法律体系。抓紧出台规范博物馆管理的行政法规--博物馆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保障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博物馆法。健全
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登记办法和规范博物馆藏品保护、陈列展览、社会服务、专业队伍,以及建筑、设施、环境、安全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建立面向应用、重点突出、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博物馆行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基础标准或技术规范体系框架。
(二)加强博物馆法规、标准的宣传、实施和推广工作。强化对政府落实博物馆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探索博物馆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博物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博物馆法律法规、侵害博物馆和公众权益、扰乱办馆秩序等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博物馆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博物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重大项目
(一)创建世界一流博物馆工程
继续实施“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博物馆文化成果,构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并带动我国博物馆整体发展的综合资源共享平台。
(二)中小博物馆提升工程
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地市级综合性博物馆和文物大县博物馆及其他县级博物馆。配套建设一批基层博物馆消防安防设施、藏品保管装备、藏品保存环境检测控制设施和陈列展示设施。推进地市级博物馆和文物大县博物馆及其他县级博物馆陈列展示质量提升达标。
(三)博物馆藏品普查登录工程
制定馆藏文物、标本登录标准规范,开展博物馆藏品普查、登记和建账建档,廓清全国博物馆藏品家底,编制全国博物馆藏品名录,建立全国博物馆藏品数据库管理系统。
(四)新形态博物馆--生态(社区)博物馆探索工程
开展生态(社区)博物馆示范点建设,制定生态(社区)博物馆建设指南和发展规划,推动以生态(社区)博物馆的形式,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工业遗产、二十世纪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和传承发展。
(五)民办博物馆帮扶工程
加强民办博物馆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健全对民办博物馆的专业化建设扶持机制,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探索建立民办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补偿制度,提升民办博物馆法人治理、藏品保护、研究、展示和服务能力及水平。
(六)中国数字博物馆建设工程
研究制定中国数字博物馆项目发展规划,集成和开发以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珍贵馆藏等为核心的科研、教育、科普及全社会的数字博物馆资源,搭建基于互联网的博物馆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
(七)博物馆藏品保护工程
加强各类珍贵文物、标本征集。加强受损珍贵文物藏品的技术保护。开展珍贵文物藏品的健康评测,加强藏品本体保护修复和预防性保护工作。建立文物藏品保存环境监测平台,提高文物、标本收藏保管能力。加强文物藏品保护修复机构、装备和人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文物藏品保护修复技术人才队伍,提升文物藏品保护修复行业能力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