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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一)建设高素质博物馆人员队伍。明确博物馆知识密集型文化教育机构的属性和定位,创造有利条件,严格博物馆从业人员资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博物馆从业人员队伍。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博物馆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制定博物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强化博物馆从业人员任职学历标准、专业背景和品行要求,严把博物馆从业人员入口关。建立博物馆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博物馆从业人员职务(职称)系列。制定馆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馆长专业化,提高馆长管理水平。制定博物馆编制标准,加强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博物馆从业人员流动机制。壮大博物馆志愿者队伍,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领域和范围。
  (三)提高博物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博物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省级以上博物馆以及中国博物馆协会等相关机构,引导博物馆相关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设计与博物馆事业发展需求相结合,共建博物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基地。将人员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博物馆从业人员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馆长培训,重视博物馆业务部门主任培训。加强文博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以中青年为重点,培养博物馆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馆长,造就一批优秀的博物馆管理经营、建筑规划、藏品修复、文物鉴定、陈列展示设计、教育传播、文化创意、国际交流合作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学科专业领军人才。以地市县级博物馆和民族地区博物馆为重点,提高中小博物馆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省级以上博物馆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为博物馆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博物馆从业人员特别是名家名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发扬严谨笃学、潜心钻研、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风尚,努力追求德艺双馨,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情趣低俗等不良风气,自觉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将职业操守和道德作风作为博物馆从业人员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二、保障经费投入
  (一)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博物馆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途径筹措经费的机制,大幅度增加博物馆投入。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责,保障博物馆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博物馆免费开放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地市县级博物馆、民族地区博物馆投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三)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馆。完善捐赠博物馆激励机制,落实个人博物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四)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坚持勤俭办馆,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博物馆。
  三、推进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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