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藏品科技保护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不同材质的藏品保存环境控制、预防性保护的监测研究、标准研究,研发藏品保存环境调控和环境监测平台技术,健全藏品保存环境标准体系。推动藏品修复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开展馆藏珍贵文物、重要出土文物等藏品病害检测分析、保护修复的研究,健全藏品保护修复科技体系,促进博物馆科技成果的转移扩散。
(四)强化信息技术应用。研究制定博物馆基础信息管理利用要求,加快博物馆信息化进程。加强博物馆网络资源体系建设,搭建博物馆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化博物馆建设,不断提高博物馆管理现代化水平,为公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
五、博物馆国际合作交流
(一)建立展览、科技保护国际合作示范平台。以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和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等为重点,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博物馆的战略协作,联合推进高水平遗产保护、研究、展示、传播行动计划。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博物馆科技保护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博物馆理念和经验,促进我国博物馆改革发展,提升我国博物馆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促进国内外博物馆之间互换展览、合作办展等科学有效的展览交流。实施中华文明展示工程,系统展示中华文化的灿烂精深,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实施世界文明展示工程,合理利用国外优质博物馆文化资源,共享人类文化优秀成果。
(三)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博物馆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博协等国际组织博物馆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博物馆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活动平台。加大博物馆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博物馆人才。深化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博物馆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博物馆事业共同发展。
第三章 体制机制创新
一、建立现代博物馆制度
(一)健全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博物馆管理体制。明确政府管理权限、职责和各级各类博物馆办馆权利、责任,构建政府、博物馆、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探索建立符合博物馆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完善博物馆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规范博物馆办馆行为。不同类型博物馆采取适应自身特点的办馆模式,避免千馆一面。克服行政化倾向,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
(二)落实和扩大博物馆办馆自主权。博物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在办馆模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社会参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充分享有自主权,自主开展藏品保护、科学研究、展示教育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博物馆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业务、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博物馆财产和经费。
(三)完善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各类博物馆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博物馆。探索建立博物馆理事会或董事会,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博物馆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完善博物馆馆长负责制。完善馆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业务建设和博物馆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探索博物馆与社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博物馆与教育部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博物馆后勤社会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