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重点实施基层和中小博物馆展览教育和开放服务提升计划。建立健全陈列展览管理办法、规范、标准等制度体系。建立策展人制度,建立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强化学术研究对陈列展览的支撑。鼓励馆际展览交流。改进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评选办法,完善评价标准,建立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
(二)博物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度化。深化与教育机构合作,开展博物馆教育示范点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馆校联系制度,将博物馆教育纳入中小学历史、艺术、科学、自然、思想道德等课程和教学计划,创造与教学内容结合互补的教育活动项目品牌。加强博物馆青少年服务部门建设,大中型博物馆要建立专门的青少年服务部门,小型博物馆可以设立青少年服务专员。培养专家型讲解员和辅导员队伍,结合博物馆资源制定有针对性的青少年参观与讲解计划,提高对青少年服务的质量。
(三)创新博物馆文化传播。充分运用信息、互联网、多媒体、新媒体等技术手段,通过数字博物馆、远程教育网络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使博物馆文化成果惠及更多民众。创新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博物馆的认知与互动。适应文化休闲经济的需要,健全博物馆纳入文化旅游体系的政策制度,使博物馆成为所在区域重要的旅游资源,实现省级以上博物馆全部纳入国内旅游精品线路,并积极纳入国际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博物馆以各种形式参与社区文化建设。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应大力挖掘老年观众参观的潜力。
(四)深化免费开放。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将国有博物馆以及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纳入国家支持的免费开放范围。未能完全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健全灵活多样的特定时段或特定人群免费开放制度。建立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监管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开展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的评估和考核。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的部门协作机制、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提高教育、服务水平。
(五)加强文化产品开发。充分运用国家扶持文化创意产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与博物馆合作,依托文物藏品、陈列展示等博物馆元素,建立以省级综合博物馆和国家一级博物馆为中心的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网络,培育博物馆文化产品研发示范项目。开展博物馆文化产品交流、交易和展评活动,推荐优秀博物馆文化产品参加中国驰名商标等的评选,鼓励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博物馆文化产品交易中心、创意园区和生产基地,形成产业聚集,增强博物馆文化产品在文化产业和消费体系中的竞争力。
四、博物馆科学研究和科技保护
(一)健全博物馆科研组织体系。加强省级以上博物馆和国家一级博物馆科研能力建设。支持博物馆与社会科技力量共建科研联合体,建立一批博物馆科技创新联盟和区域创新联盟。构建博物馆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立博物馆科技基础数据库(群)。省级以上博物馆和国家一级博物馆的研究水平和能力达到与普通高校基本相当。
(二)加强博物馆基础理论、发展战略和政策法规研究。深入开展博物馆学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博物馆建筑、藏品保护、陈列展览、教育传播、社会服务、运行管理等实践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建立博物馆理论框架体系和学科建设战略布局,提升博物馆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为博物馆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办好《中国博物馆》杂志等核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