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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四)大力发展立足行业特点和地域文化特色的专题性博物馆。建设好纪念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反映人类文明进步成就的专题博物馆。加强艺术类博物馆(美术馆)的发展,服务公众美育。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服务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自然科技类博物馆。依托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好各类专题自然科学博物馆。地市级以上中心城市逐步建立自然科学或科技博物馆。建设好国家民族博物馆,支持民族地区的博物馆发展,实现每个民族的文化遗产都能通过博物馆的方式得到有效保护和展示。
  适应考古事业的发展,依托具有重大考古价值的古代遗存建设遗址博物馆。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加强具有文化遗产价值的近现代工业厂房建筑、生产设备等实物资料的保护和利用,建设反映工业文明的工业遗产博物馆。
  (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博物馆。加快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等标志中华文明形象的重点博物馆建设,加大“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的建设力度,构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并带动我国博物馆整体发展的综合资源共享平台。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博物馆优势领域面向世界,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文化、自然遗产合作行动计划,与境外高水平博物馆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博物馆文化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六)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事业的积极性。优化保障民办博物馆持久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规范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健全对民办博物馆的专业化建设扶持机制,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专业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民办博物馆建设率达到10%。
  二、博物馆藏品收集保护
  (一)充实藏品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改进激励办法和机制,支持博物馆树立符合博物馆学原理和规律的收藏理念,根据自身使命和发展方向,制定明确的收藏政策和具有前瞻性的体系化的长远收藏规划,完善征集程序,不断增加藏品数量,提高藏品质量。加强近现代文物、20世纪遗产、当代遗产实物资料的收藏。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载体和信息载体的收藏。加强自然历史标本、科技发展物证的收藏。加强民族民俗文物的收藏。加强当代各门类艺术品的收藏。
  积极开拓收藏渠道和途径。把捐赠作为博物馆获得藏品的重要途径,做好社会收藏群体的联系和服务工作,鼓励社会收藏群体捐赠藏品或委托博物馆保管利用。进一步完善考古出土文物管理,做好考古发掘品的依法收藏保护。创新馆际藏品资源交流共享激励机制,通过依法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对博物馆藏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优化配置,提高保护利用效率。
  (二)加强藏品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标本普查,全面完成博物馆藏品登记、建档等基础工作,建立全国博物馆藏品数据库。推进藏品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分期发布馆藏珍贵文物目录。加强科学保管,落实离任移交和藏品丢失、损毁责任追究制。
  (三)全面实施藏品保存、保护达标。强化预防性保护理念,全面实施藏品保存环境达标建设,促进博物馆藏品保存条件的改善。以地市级以上博物馆保存环境达标为重点,创新保管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对区域基层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等重要藏品集中保管,带动基层博物馆有效预防藏品自然损毁的潜在风险和损失。依托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重点科研基地和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加强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可移动文物本体修复工作,使漆木器、丝织品、青铜器、古书画等门类文物和自然标本的腐蚀损失状况基本得到遏制。
  三、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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