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1年第三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建城[2011]17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077座,处理能力达到1.36亿立方米/日。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约1300个,处理能力近3100万立方米/日。
在657个设市城市中,已有637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827座,形成处理能力1.14亿立方米/日。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有污水处理厂410座,处理能力达4626万立方米/日,占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41%。
全国已有1137个县城(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级单位)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69.5%;县城及部分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250座,处理能力2257万立方米/日。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每个县(市)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103.68亿立方米,首次突破1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8%;运行负荷率达到82.16%,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稳步提高;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49万吨,同比增长12.31%;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41.4mg/L,同比下降2.8%。
36个大中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本季度累计处理水量38.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达到90.88%;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102.79万吨,同比增长11.42%;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263mg/L,同比增长1.1%。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
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我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6个大中城市2011年前三季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序。省级考核前三名是上海市、山东省和天津市,36个大中城市考核前三名是郑州市、济南市和西安市(见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