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资料: 总成交额: 千元;
其中:服装类成交额: 千元;
鞋类成交额: 千元。
注:1、总成交额:指本批发市场所有摊位商品交易额之和
2、该品种所有品牌成交额总计:指本批发市场该种商品的全部成交额,此数据大于表中所填该商品品牌成交额的合计。 填表人: 核对: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重点餐饮企业经营情况统计月(年)报表
|
| 表 号:餐饮企业1表
制表机关:中国商业联合会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46号
有效期至:2011年
|
填报单位: 20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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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单位
| 当年本期
| 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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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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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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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商品零售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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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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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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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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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连锁总店,请填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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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全部连锁门店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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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直营店 个;
|
填表人: 核对: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七、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一)、企业基本情况指标
1、企业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3、企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4、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份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包括按照《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
公司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
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
合伙企业法》或《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5)外资企业: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6)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及代码
代码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代码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100
| 内资企业
| 150
| 有限责任公司
|
110
| 国有企业
| 151
| 国有独资公司
|
120
| 集体企业
| 159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130
| 股份合作企业
| 160
| 股份有限公司
|
140
| 联营企业
| 170
| 私营企业
|
141
| 国有联营企业
| 171
| 私营独资企业
|
142
| 集体联营企业
| 172
| 私营合伙企业
|
143
|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 173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149
| 其他联营企业
| 174
|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
|
| 190
| 其他企业
|
|
|
|
|
|
|
|
|
200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300
| 外商投资企业
|
210
|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 310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220
|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 320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230
|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 330
| 外资企业
|
240
|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340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5、控股情况:以企业法人为分类对象,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五类。
(1)国有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以及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有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
(3)私人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
以及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
以及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
以及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配送中心: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承担着各门店所需商品的进货、库存、分货、加工、集配、运输、送货等任务。配送中心主要为本连锁企业服务,也可面向社会。如本企业没有配送中心而是利用本企业以外的物流中心配送,可不填配送中心个数、配送中心面积,但应填报统一配送比重。
7、配送中心面积:指配送中心的仓库面积和操作场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办公区面积。
8、统一配送比重:指统一配送的商品金额(按购进价计算)与全部商品销售总额之比。
9、运输车辆:指该配送中心拥有的机动车数量,不包括平板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
10、行业类别:按照企业的主营业务,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对企业进行分类。
行业类别及代码
批发业
| 零售业
|
代码
| 类别名称
| 代码
| 类别名称
|
6311
| 谷物、豆及薯类批发
| 6511
| 百货零售
|
6312
| 种子、饲料批发
| 6512
| 超级市场零售
|
6313
| 棉、麻批发
| 6519
| 其他综合零售
|
6314
| 牲畜批发
| 6521
| 粮油零售
|
6319
| 其他农畜产品批发
| 6522
| 糕点、面包零售
|
6321
| 米、面制品及食用批发
| 6523
| 果品、蔬菜零售
|
6322
| 糕点、糖果及糖批发
| 6524
| 肉、禽、蛋及水产品零售
|
6323
| 果品、蔬菜批发
| 6525
| 饮料及茶叶零售
|
6324
| 肉、禽、蛋及水产品批发
| 6526
| 烟草制品零售
|
6325
| 盐及调味批发
| 6529
| 其他食品零售
|
6326
| 饮料及茶叶批发
| 6531
| 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
|
6327
| 烟草制品批发
| 6532
| 服装零售
|
6329
| 其他食品批发
| 6533
| 鞋帽零售
|
6331
| 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 6534
| 钟表、眼镜零售
|
6332
| 服装批发
| 6535
|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
|
6333
| 鞋帽批发
| 6539
| 其他日用品零售
|
6334
| 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
| 6541
| 文具用品零售
|
6335
|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
| 6542
| 体育用品零售
|
6339
| 其他日用品批发
| 6543
| 图书零售
|
6341
| 文具用品批发
| 6544
| 报刊零售
|
6342
| 体育用品批发
| 6545
|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
6343
| 图书批发
| 6546
| 珠宝首饰零售
|
6344
| 报刊批发
| 6547
|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
6345
|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
| 6548
| 照相器材零售
|
6346
|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 6549
|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
6349
|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 6551
| 药品零售
|
6351
| 西药批发
| 6552
|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
6352
| 中药材及中成药批发
| 6561
| 汽车零售
|
6353
|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 6562
| 汽车零配件零售
|
6371
| 农业机械批发
| 6563
|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
6372
| 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 6564
| 机动车燃料零售
|
|
行业类别及代码(续)
|
批发业
| 零售业
|
代码
| 类别名称
| 代码
| 类别名称
|
6373
| 五金、交电批发
| 6571
| 家用电器零售
|
6374
| 家用电器批发
| 6572
|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
6375
|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 6573
| 通信设备零售
|
6376
|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
| 6579
|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
|
6379
|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 6581
| 五金零售
|
6361
| 煤炭及制品批发
| 6582
| 家具零售
|
6362
| 石油及制品批发
| 6583
| 涂料零售
|
6363
| 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
| 6589
| 其他室内装修材料零售
|
6364
|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
| 6591
| 流动货摊零售
|
6365
| 建材批发
| 6592
| 邮购及电子销售
|
6366
| 化肥批发
| 6593
| 生活用燃料零售
|
6367
| 农药批发
| 6594
| 花卉零售
|
6368
| 农用薄膜批发
| 6595
| 旧货零售
|
6369
| 其他化工产品批发
| 6599
| 其他未列明的零售
|
6380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
6391
|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
|
|
6399
| 其他未列明的批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