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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的通知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二)基础知识
  1.中医基础理论。
  2.经典理论:包含《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经典名著。
  3.常用方剂:参见中医医院各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4.中医诊疗: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等指南及已发布的国家标准和学会标准等考核中医临床思辨能力。
  (三)中医非药物疗法
  基本技术: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要求考核。
  专科技术:按照中医医院各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相关技术考核。
  (四)医学人文
  包括: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技能。
  二、工作成绩评定
  除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工作成绩评定的基本内容以外,还应包括中医病历质量、中医特色考核指标内容。中医特色考核指标(手术科室除外)应达到以下标准:辨证论治优良率应达到90%以上,中成药辨证使用率应达到100%,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比例应达到30%以上,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应达到10%以上。
  三、职业道德评定
  除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医师职业道德评定的基本内容以外,还应包含中医诊疗行为规范、中医言语仪表规范等中医药文化内容。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言语、举止、礼仪、衣着服饰、服务方式、服务态度、服务流程等方面应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
  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内容参照本规定执行,其中业务水平测评应包括中医和西医内容,中医内容占60%,内容参照本考核内容执行;西医内容占40%,参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中医类别民族医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由各省(区、市)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参照本考核内容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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