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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学习宣传《保密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学习宣传《保密法》,是当前保密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要针对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学习目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工作研讨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保密责任意识。保密办工作人员要全面学。要结合本单位(部门)保密工作实际,通过全面深入的学习,完整准确地领会《保密法》的精神和要点,提高应对保密工作复杂形势、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涉密人员要重点学。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规范保密行为,履行保密职责。在职人员要全员学。目的是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
  要充分发挥现有宣传媒介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可通过内部闭路电视系统、局域网、报刊杂志、内部期刊、手机短信等平台,加大学习宣传《保密法》的广度;通过讲座、研讨、培训等形式,加强学习宣传《保密法》的力度;通过理论研究、专题调研、现场考察等活动,强化学习宣传《保密法》的深度。总之,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种资源,形成合力,营造学习宣传《保密法》的浓厚氛围,达到人人参与学习、个个都有收获的目的。国资委保密办将适时组织交流研讨,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保密法》工作。
  要把学习宣传《保密法》与解决保密工作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各单位在组织学习宣传的过程中,要紧密联系本单位(部门)保密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在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建立保密机构和配备专门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岗位定密、涉密人员管理、密品密件流转和销毁、计算机和网络风险防范、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以及涉密会议管理、信息公开审批、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保护、建立“三重”工作保密先期进入机制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查找原因,加强整改,努力做到学习宣传和改进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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