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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画院优秀创作研究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本套表格报送一式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表格请用A4纸双面打印、双面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请将电子版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刻录成光盘,与纸本申报书同时报送。
  五、填写表格时有任何不明问题,请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或文化部艺术司文学美术处联系。
  六、文化部艺术司文学美术处联系电话:010-59881764、59881765,传真:010-59881332。

  一、2010年入选全国画院优秀创作研究扶持计划项目完成情况

 

是否有项目入选2010年扶持计划

□ 是      □ 否

入选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是否已完成

 

□ 创作项目

 

□ 研究项目

□ 是  □ 否

项目完成情况简介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请审核并说明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情况是否属实)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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