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保监财会[2011]1693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693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款情况的请示》(中银保险报〔2011〕1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的2067.426237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