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人造纤维工作组(ISO/TC38/SC23/WG6)联合召集人的批复
(标委办外[2010]28号)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你们《关于推荐盛虹集团承担国际标准化相关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函》、《关于报送盛虹集团承担国际标准化相关技术组织召集人信息的函》、《关于推荐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人员承担ISO/TC38/SC23/WG6 Fibers-man-made召集人的函》和《关于推荐陆秀琴同志为ISO/TC38/SC23化学纤维工作组的召集人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ISO/TC38北京会议的会议决议(N2459),WG6召集人由我国承担。经研究,同意推荐江苏盛虹化纤有限公司梅锋和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陆秀琴联合担任ISO/TC38/SC23/WG6人造纤维工作组召集人。
请江苏盛虹化纤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按照《ISO/IEC导则》和《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承担ISO/TC38/SC23/WG6工作组召集人及相关国际标准化工作。请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和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协助我委,做好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和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