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充分发挥行业、地方和企业的作用,共同促进标准化事业科学发展
38.推动行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的作用,从国家利益和全局出发,加强对标准化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流与研讨,研究建立高效、顺畅、持续的标准化管理机制。继续组织开展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加强行业标准的备案管理与协调,努力做到行业标准之间、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统一。
39.加快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建立健全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的地方标准体系。根据本地区特色和产业发展实际,及时调整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地方标准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和时效性。
40.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化工作新机制。地方标准化工作要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建立标准化技术机构之间,以及不同区域之间的标准化合作机制,有效整合技术资源,共同促进标准化工作水平的提升;建立各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协助管理国家标准项目、标准化科研项目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督察机制,确保标准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完成;建立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以及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开创全社会共同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局面。
41.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积极性和能力,帮助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合理地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42.推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指导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包括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巩固和推广试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研讨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扩大试点实施的效果,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
43.落实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产品标准责任主体意识,做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实行企业执行产品标准动态管理,探索建立企业执行产品标准登记制度。
十、继续抓宏观、抓战略、抓规划,为标准化事业科学长远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