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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严格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全过程管理。改革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组建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和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各方的协调与融合,实行开门制定标准。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制度,在严格立项的基础上,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健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全过程责任制,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过程质量监管,严把立项审查和审批发布关。逐步实现国家标准全文上网,方便行业、企业和公众查询。加大标准的实施和推广力度,建立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实现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全过程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国家标准整体质量和水平。

  3.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规划与管理。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加强重点、急需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修订和落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设置重叠和领域狭小的技术委员会进行调整。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奖惩和退出机制,促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活力和有效性。

  4.加大标准化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力度。做好标准化公益性科研项目整体规划,突出抓好标准化科研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严把立项审查和验收评审关。建立健全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考评制度。

  5.推进军民标准化合作新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化和军用标准化管理、促进军民融合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军民融合、寓军于民。在北斗专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通过国家标准这一重要载体,促进军队科研和标准化资源在更广范围发挥作用。

  二、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

  6.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好《全国农业和食品标准(2008-2010年)发展规划指导性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基础设施、重要农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生产与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农产品流通、动植物疫病防控和检验检疫、生物安全等方面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围绕地方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和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强品种改良、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方面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建立适应地方和区域发展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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