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持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电力企业要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正常运转。各级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切实履行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职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工作负责人要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电力监管机构要督促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电力企业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与事故防范能力。
2.落实企业生产现场的领导责任。各级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等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全面承担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职责。要严格执行企业生产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在重大活动保电期间发生电力安全事故而生产现场带班领导擅离职守的,依法从重追究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落实对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电力企业要切实履行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对境外派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传递机制,确保各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电力企业要定期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电力监管机构要研究制定加强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加强对境外派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4.严格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要坚持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电力监管机构要对电力安全事故多发的电力企业,采取约谈、通报、现场会和专项督办等手段加强督导;对发生重大以上电力安全责任事故和一年中发生两次以上较大电力安全责任事故的电力企业,要实行重点跟踪、挂牌督办,督促电力企业吸取教训,整改问题;对存在瞒报谎报电力安全事故行为的电力企业,从重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