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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和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十大学习品牌”案例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和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十大学习品牌”案例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工委决定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十大学习品牌”展示活动,并先期广泛征集案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展示活动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以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撰写案例并申报学习品牌。各部门可推荐报送1个品牌案例。

  二、入选标准

  品牌案例可以是一项长期开展的学习活动,也可以是一个学习平台或者学习载体等。对于入选“中央国家机关十大学习品牌”的案例,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创新性和吸引力。品牌在中央国家机关是否具有开创性,形式和载体的多样性、创新性等,是否能够吸引、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习活动。

  (二)可持续性。品牌建立至目前已经开展的时间、活动开展的频率,是否具有持续开展的可能性,是否建立品牌运行的长效机制及运行情况等。

  (三)示范效应。品牌创建以来,在本部门乃至中央国家机关是否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受到机关党员干部的欢迎程度,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认知度等。

  (四)实际效果。在品牌的建设和活动的开展过程中,结合部门实际,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情况、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情况、推动中心工作情况等。

  三、撰写要求

  案例文字材料原则上由标题、单位、背景、主要做法和主要成效等内容组成,重点介绍具体做法和成效。

  (一)突出主题。展示党组织开展学习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通过组织学习推动中心工作、营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特色。体现中央国家机关、本部门、本单位自身的特点。

  (三)突出学以致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等抓学习、促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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