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1号,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邮政编码:100010;收件人:邹舒;联系电话:010-64008546;电子邮箱:zwh5401@163.com。(邮件外部注明“申报材料”字样)
七、扶持奖励方式和监督管理
文化部艺术司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馆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请文化部审批后公布。文化部将对于评选出的“国家重点美术馆优秀展览项目”、“优秀展览项目”和“优秀公共教育和推广项目”予以奖励。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对美术馆提供的各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文化部艺术司文学美术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远远,刘冬妍
联系电话:010-59881764,59881765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全国美术馆发展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1年全国美术馆发展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书
申 报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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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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