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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科协,教育厅(教委),学联: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创业精神,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决定举办第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6年3月-11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三、承办单位
  山东大学、济南市人民政府
  四、参赛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五、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由全国组委会聘请经济类、管理类等学科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省(区、市)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六、方式及推进步骤
  1.竞赛采用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的方式进行。
  2.4月-5月,各高校准备作品,举行本校预赛。
  3.5月-6月,各省(区、市)组织本地预赛。
  4.6月15日前,各省(区、市)将作品统一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山东大学团委),作品书面文本一式六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作品电子版报送至竞赛指定网址(http://www.tzbchuangye.com)。报送作品的数额不得超过作品分配表(见附件2)的数额,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每校申报作品不得超过3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一件作品,请在作品中注明作者联系方式。
  5.7月初,举行全国竞赛复赛。全国评委会对作品进行书面评审,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区、市)。
  6.9月15日前,进入决赛的作品进一步充实完善后,由各省(区、市)统一报送全国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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