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开展毒品预防教育要求的机构,在当地教育部门的支持下,成为当地社会实践资源单位,可向教育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经教育部和相关部委审核后命名为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第一批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月20日止,各省级公安厅(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当地教育厅(教委),按照申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分别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上该实践基地开发的教育活动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由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挂牌、命名。教育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对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活动开展出色的学校和基地进行表彰。
各地在申报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示范基地工作中,如有不清楚的具体事项可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联系。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战兴祥
电 话:010-66261579
传 真:010-66261420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联系人:王婷婷
电 话:010-66096412
传 真:010-66097873
附件: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负责人:
|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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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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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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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展示开放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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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开放天数:
| 年受众人次:
| 基地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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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中小学生活动提供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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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和互动(游戏)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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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包括正式对外开放的时间,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以及平均每年开放的天数、参加活动的人数、活动效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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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禁毒办事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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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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