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有关事项的批复
(银监复[2011]171号)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请示》(开行发〔2011〕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300,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06,711,409,395元。
二、核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条修改为:“本行股份总数为306,711,409,395股。其中,财政部出资153,908,000,000元人民币,持有153,908,000,000股,占比50.18%;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6,092,000,000元人民币,持有146,092,000,000股,占比47.6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资10,000,000,000元人民币,持有6,711,409,395股,占比2.19%。”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本行注册资本:人民币306,711,409,3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