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11〕15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169号)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1〕19号)规定,自2011年7月7日起,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当年缴存
| 0.50
| 0.50
|
上年结转
| 2.85
| 3.10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
| 调整后
|
委托贷款期限
| 利率(%)
| 委托贷款期限
| 利率(%)
|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 4.20
4.70
|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 4.45
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