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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关于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关于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的通知
(办安全函[2011]44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有序推进和全面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协商,电监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联合召开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介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交流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验,部署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12月9日(周五),上午参观考察华能德州电厂,下午开会。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南郊宾馆(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0531-85188888)。
  三、参会人员
  1.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分管安全负责人;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综合监管的处长;
  3.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电监会派出机构以及电力企业于12月5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电监会安监局(报名表见附件)。
  联系人:吕忠
  电话:010-66597426 66025918(传真) 15010586079
  邮箱:zhong-lv@serc.gov.cn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12月5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
  联系人:夏君丽
  电话:010-64464003 64464005(传真)
  2.参会人员如需接站,请与山东电监办联系。
  联系人:刘伟 艾青
  电话:0531-67807856 13553190956
  0531-67807098 13156164818
  附件: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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